51. | 設立飼料添加劑、添加劑預混合飼料生產企業(yè)審批 | 省級人民政府飼料管理部門 | 《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》第十五條:申請從事飼料、飼料添加劑生產的企業(yè),申請人應當向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人民政府飼料管理部門提出申請。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人民政府飼料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進行書面審查;審查合格的,組織進行現(xiàn)場審核,并根據(jù)審核結果在1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核發(fā)生產許可證的決定。生產許可證有效期為5年。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需要繼續(xù)生產飼料、飼料添加劑的,應當在有效期屆滿6個月前申請續(xù)展。 《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》(國發(fā)〔2013〕44號)附件第31項將飼料添加劑、添加劑預混合飼料生產企業(yè)審批下放至省級人民政府飼料管理部門。 《國務院關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規(guī)的決定》(國務院令第666號)修改《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》。 | 《國務院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》(國發(fā)〔2014〕50號)改為后置審批 北京市許可項目名稱為兩項: 飼料添加劑生產許可證核發(fā); 單一飼料、濃縮飼料、配合飼料、精料補充料和添加劑預混合飼料生產許可證核發(fā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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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2. | 設立飼料生產企業(yè)審批 | 省級人民政府飼料管理部門 | 《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》第十五條:申請從事飼料、飼料添加劑生產的企業(yè),申請人應當向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人民政府飼料管理部門提出申請。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人民政府飼料管理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進行書面審查;審查合格的,組織進行現(xiàn)場審核,并根據(jù)審核結果在1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核發(fā)生產許可證的決定。生產許可證有效期為5年。生產許可證有效期滿需要繼續(xù)生產飼料、飼料添加劑的,應當在有效期屆滿6個月前申請續(xù)展。 《國務院關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規(guī)的決定》(國務院令第666號)修改《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》。 | 《國務院關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規(guī)的決定》(國務院令第666號)修改《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》,根據(jù)工商總局發(fā)布了《關于調整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目錄的通知》(工商企注字〔2016〕117號)文件改為后置審批。 |
53. | 生豬定點屠宰證書核發(fā) | 設區(qū)的市級人民政府生豬定點屠宰管理部門 | 《生豬屠宰管理條例》第六條:生豬定點屠宰廠(場)由設區(qū)的市級人民政府根據(jù)設置規(guī)劃,組織畜牧獸醫(yī)行政主管部門、環(huán)境保護主管部門以及其他有關部門,依照本條例規(guī)定的條件進行審查,經征求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人民政府畜牧獸醫(yī)行政主管部門的意見確定,并頒發(fā)生豬定點屠宰證書和生豬定點屠宰標志牌。設區(qū)的市級人民政府應當將其確定的生豬定點屠宰廠(場)名單及時向社會公布,并報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人民政府備案。 《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》(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于2013年3月14日批準)新組建的國家衛(wèi)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和食品安全標準制定。農業(yè)部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(jiān)督管理。生豬定點屠宰監(jiān)督管理職能由商務部劃入農業(yè)部。 | 《國務院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》(國發(fā)〔2014〕50號)改為后置審批。 生豬定點屠宰證書核發(fā)由市政府審批。 |
54. | 農作物種子、草種、食用菌菌種經營許可證核發(fā) | 農業(yè)部或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(yè)行政主管部門 | 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》第二十六條:“種子經營實行許可制度。種子經營者必須先取得種子經營許可證后,方可憑種子經營許可證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辦理或者變更營業(yè)執(zhí)照。……種子經營許可證由種子經營者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(yè)、林業(yè)行政主管部門核發(fā)。主要農作物雜交種子及其親本種子、常規(guī)種原種種子、主要林木良種的種子經營許可證,由種子經營者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農業(yè)、林業(yè)行政主管部門審核,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人民政府農業(yè)、林業(yè)行政主管部門核發(fā)。實行選育、生產、經營相結合并達到國務院農業(yè)、林業(yè)行政主管部門規(guī)定的注冊資本金額的種子公司和從事種子進出口業(yè)務的公司的種子經營許可證,由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人民政府農業(yè)、林業(yè)行政主管部門審核,國務院農業(yè)、林業(yè)行政主管部門核發(fā)?!钡谄呤鶙l:“草種、食用菌菌種的種質資源管理和選育、生產、經營、使用、管理等活動,參照本法執(zhí)行?!?span lang="EN-US" style="margin: 0px; padding: 0px; border: 0px; outline: 0px; font-size: 13.3333px; vertical-align: baseline;"> | 工商總局關于調整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目錄的通知(工商個來 注字〔2015〕199號)明確根據(jù)2015年11月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修訂的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》,種子經營自2016年1月1日是起不再作為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。 北京市許可項目名稱為三項: 農作物種子經營許可,為省級審批; 農作物種子經營許可初審,本級初審報部級審批; 草種經營許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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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5. | 轉基因農作物種子生產許可證核發(fā) | 農業(yè)部 | 《農業(yè)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》第十九條第一款:生產轉基因植物種子、種畜禽、水產苗種,應當取得國務院農業(yè)行政主管部門頒發(fā)的種子、種畜禽、水產苗種生產許可證。 | 《國務院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》(國發(fā)〔2014〕50號)明確為后置審批 北京市許可項目名稱為: 主要農作物種子生產許可初審(轉基因棉花種子),此為初審上報事項。 |
56. | 石油成品油批發(fā)經營資格審批 | 商務部或者省級人民政府商務行政主管部門 | 《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》(國務院令第412號)附件第183項明確石油成品油批發(fā)、倉儲、零售經營資格審批的實施機關為商務部、省級人民政府商務行政主管部門。 《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》(商務部令2006年第23號)第五條:申請從事成品油批發(fā)、倉儲經營資格的企業(yè),應當向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提出申請,省級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審查后,將初步審查意見及申請材料上報商務部,由商務部決定是否給予成品油批發(fā)、倉儲經營許可。第二十七條:成品油經營批準證書由商務部統(tǒng)一印制。《成品油批發(fā)經營批準證書》、《成品油倉儲經營批準證書》由商務部頒發(fā);《成品油零售經營批準證書》由省級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頒發(fā)。 | 《國務院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》(國發(fā)〔2014〕50號)改為后置審批 |
57. | 石油成品油零售經營資格審批 | 省級人民政府商務行政主管部門 | 《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》(國務院令第412號)附件第183項明確石油成品油批發(fā)、倉儲、零售經營資格審批的實施機關為商務部、省級人民政府商務行政主管部門。 《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》(商務部令2006年第23號)第六條:申請從事成品油零售經營資格的企業(yè),應當向所在地市級(設區(qū)的市,下同)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提出申請。地市級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審查后,將初步審查意見及申請材料報省級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。由省級人民政府商務主管部門決定是否給予成品油零售經營許可。 | 《國務院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》(國發(fā)〔2014〕50號)改為后置審批 |
58. | 設立典當行及分支機構審批 | 省級人民政府商務行政部門 | 《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》(國務院令第412號)附件第181項:設立典當行及分支機構審批,實施機關:商務部。 《國務院關于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》(國發(fā)〔2012〕52號)附件2《國務院決定調整的行政審批項目目錄》(一)下放管理層級的行政審批項目第28項,下放至省級人民政府商務行政部門。 《典當管理辦法》(商務部、公安部令2005年第8號公布,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)第十六條:申請人領取《典當經營許可證》后,應當在10日內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申請典當行《特種行業(yè)許可證》,……。 | 《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削減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的決定》(國發(fā)〔2017〕32號)改為后置審批 |
59. | 拍賣企業(yè)設立許可 | 省級人民政府商務行政主管部門 | 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》第十一條:企業(yè)取得從事拍賣業(yè)務的許可必須經所在地的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人民政府負責管理拍賣業(yè)的部門審核批準。拍賣企業(yè)可以在設區(qū)的市設立。 | 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修改通過,改為后置審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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